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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中国(浙江)”上的不良信息按照 《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 执行信用修复,信用修复涉及的材料包括:《信用修复申请表》 (下载一) 、《信用修复确认通知书》 (下载二) 、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件(或营业执照)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等。
具体流程:

处罚部门为 生态环境领域 、公安领域(宁波市全市和丽水市本级)、交通运输领域 的,适用于“信用修复一件事”,方法一:PC端,不良信息主体法人/个人登录后,用户中心点击“信用修复”-“新增修复”,选择生态环境领域/交通运输领域,根据提示填报材料提交即可。方法二:移动端,登录“浙里办”APP,公共信用服务专栏,点击“信用修复”,选择生态环境领域/交通运输领域,根据提示填报材料提交即可。
处罚部门为上述两个部门之外的其他部门,根据上图流程,1. 处罚部门 出具《信用修复确认通知书》;2. 将《信用修复申请表》、《信用修复确认通知书》以及其他材料交至 处罚部门所在地信用部门 ,修复材料及提交的具体要求可咨询各地信用部门。
省级及各地信用修复联系电话:
省级:0571-87056604
杭州:0571-87110609
宁波:0574-83873515
温州:0577-88969351
嘉兴:0573-83681632
湖州:0572-2399995
绍兴:0575-81199133
金华:0579-82397138
衢州:0570-3890986
舟山:0580-2281705
台州:0576-88511343
丽水:0578-207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