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国(浙江)”上的不良信息按照 《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 执行信用修复,信用修复涉及的材料包括:《信用修复申请表》 (下载一) 、《信用修复确认通知书》 (下载二) 、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件(或营业执照)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等。
处罚部门为 生态环境领域 、公安领域、交通运输领域 的,适用于“信用修复一件事”。方法一:PC端,信息主体登录后,进入用户中心-信用修复,选择拟修复信息,选择生态环境/公安/交通运输领域,根据提示填报材料提交即可。方法二:“浙里办”APP移动端,信息主体登录后,搜索“浙里信用服务”专栏,点击“信用修复”,选择拟修复信息,选择生态环境/公安/交通运输领域,根据提示填报材料提交即可。
处罚部门为上述三个部门之外的其他部门,根据图示流程,将修复材料交至 处罚部门所在地信用部门 ,修复材料及提交的具体要求可咨询各地信用部门。
省级及各地信用修复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