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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浙江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强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要求

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近日召开,浙江省代省长刘捷作《政府工作报告》,其中对信用建设相关内容作出论述。以下内容根据《浙江日报》整理:

▶ (四)以创新浙江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打造现代化产业体系

推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争创新一轮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支持杭州打造人工智能产业发展高地,力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增长6.5%以上。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完善常态化监管制度。推进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建设,适度超前布局创新基础设施,有序实施大模型、数据、算力基础性工程,加快探索大科学装置和大科学计划市场化运营模式。

▶ (六)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增强发展动力活力

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化“两个健康”集成改革,落实落细民营经济32条政策,推动“3个70%”、“7个不准”等举措精准落地。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坚决防止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加强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积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促进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高素质成长,完善政企常态化交流沟通、涉企问题闭环解决机制。尽最大努力推动解决拖欠账款问题,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继续发挥政府和国企带头清欠作用,强化执法监督和失信惩戒,完善拖欠企业账款清偿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