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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制创新 湖州市长兴县持续推进全过程工程项目监管

为进一步健全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根据省建设厅《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湖州市长兴县在根治欠薪、扬尘治理、安全生产三个层面上积极运用信用体系管理,持续强化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做好工程项目建设管理。


一是关口前移,守牢工资支付底线。

紧盯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直击一线施工班组,持续开展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常态化执法检查行动,切实做好源头预防工作。今年以来,联合人社部门开展执法检查3次,检查重点项目40余个,排摸施工班组90余个;已整改项目17个,排除隐患33个。2023年以来,已对24家企业实施信用惩戒,以高压态势督促企业主、项目方切实履行支付农民工工资责任。


二是联合执法,筑牢扬尘治理防线。

长兴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长兴县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将扬尘管控列为一项重点工作,狠抓施工扬尘污染防治。2023年以来,长兴县联合综合执法、治气办和乡镇(街道、园区)累计开展扬尘治理专项整治行动17项次,并将整治结果运用在企业信用上,共通报扬尘管控好、差项目12期,72个项目,停工整改项目65个,约谈企业170余家,给予67家施工及监理企业信用扣分并通报批评,在信用上震慑企业,落实好扬尘治理管控措施。


三是创新机制,树牢安全思维红线。

今年以来,长兴县继续推行安全生产“红黄绿”三色预警机制,并结合扬尘治理评级机制对项目采取差异化管理,对红灯项目及评级低的项目加大检查频次,实施安全生产、质量管理、扬尘治理、市场行为全面“体检”,且对红灯工程一律实施信用扣分,半年度通报3批次19个工程,其中红灯工程8个,信用惩戒红灯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16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