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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德清县立足三方面全力支持“公积金信用”+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为强化信用赋能在创新公积金“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缴存职工享受保障性住房等方面的基础性支撑作用,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德清县分中心持续做好“信用”+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创新优化公积金使用,努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高层次人才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


立足“调研摸排”,充分了解信用归集保障性住房基本情况。

  第一时间对接德清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县大数据局、县建设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高新科技人才局等相关部门,了解全县保障性住房基本情况,基本掌握全县保障性住房数量、承租对象、每月租金、数据共享归口等具体情况。在沟通协调数据共享工作的同时分类别统计保障房承租对象建缴住房公积金的时间、金额及提取使用情况,上门进行调研服务,及时汇总保障房承租对象生活、工作需求。


立足“分类实施”,推进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

  一是公积金政策支持人才安居推进有力。创新“信用+冻结免押金”政策。全面制定出台《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人才公寓试点实施细则》和《委托冻结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部分金额三方协议书》。承租方委托公积金中心从个人公积金账户冻结3000元作为人才公寓的保证押金,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承租人与出租人办理退房手续,经出租人验收合格后解除冻结,实现了“人才得到免押金优惠+人才集团获得押金保障”双赢。12月13日,全国首笔业务已在德清正式落地。推出“公积金信用”+“租金代付”业务。承租人可与公积金中心签署委托按月提取业务《委托书》,由公积金中心直接将承租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按每月应付租金的金额,按期(约定)支付给人才公寓(出租人)。二是公积金支持一线劳动者、新市民安居活力增强。依托数据共享平台,启动“一企一策”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积金业务,针对需每月支付租金的企业职工,一方面联合企业将缴存住房公积金作为享受保租房优惠便利举措的准入条件,同时强化政策宣传,每月上门为由职工集中办理缴存、转移、封存等手续,还可实现月初按月冲还租金,在无需任何材料的情况下解决租赁人的租金压力;针对无需支付房租的缴存职工,依然可以每月提取公积金,改善个人生活水平。三是公积金支持租赁群体安居服务升级。创新“灵缴随时取”政策,承租人及配偶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可随时提取公积金,取消提取金额和次数的限制。通过优化服务流程,承租人还可以通过“刷脸”登录浙里办或者支付宝即可实现“零材料”网办。


立足“对象拓展”,实现“以用促缴”功能走深走实。

  “公积金信用”+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出台后,租住人才公寓的租客提交申请,由公积金中心审核,明确该职工账户可执行“公积金信用”+“冻结免押金”操作,即可办理人才公寓的入驻手续,无需等到公积金冻结押金操作完毕或者按期支付完租金。切实解决了租客申请审核到合同签订盖章再到操作实施期间无处居住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