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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构建动态精细多层次信用评价机制 提升行业数字化治理水平

一、总体情况

为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破解当前交通运输行业信用评价存在的评价体系粗放、指标不够科学、评价不及时、结果不准确客观等问题,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立足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聚焦“更科学、更精准、更高效、更客观”,着力构建“1+N+X”统分结合的信用管理制度体系,不断细化完善信用评价标准体系,创新构建动态精细和多层次的信用评价机制,迭代完善全省一体化的信用管理系统,推动交通运输信用评价从碎片化向系统化、从粗放型向精准化、从线下评价到线上评价、从定期评价向动态评价转变,信用数据归集更加全面准确,评价智能化程度进一步提升,实现交通工程、道路运输、水运港口、地方海事、公路养护、地方铁路等交通运输重点领域信用评价全覆盖,推动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更高质量发展,为提升行业治理水平、高水平建设交通强省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制度引领,破解评价体系粗放问题。

近年来,浙江省针对交通运输各领域信用评价各自为政的情况,强化顶层设计和统筹推动,着眼制度重塑和政策集成,2021年率先在省域层面出台涵盖全过程体系化的信用管理总办法(《浙江省交通运输行业信用工作管理办法》),先后制修订道路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等7个重点领域(含21个子领域)信用细则,加上地方特色信用评价制度,构建形成“1+N+X”统分结合的信用评价制度体系,信用评价实现从“碎片化”转向“系统化”。针对当前信用评价标准不一等问题,率先在省域层面统一从业企业信用评价分制和评价程序,实行千分制和五个信用等级;率先规范各领域信用评价的基本维度,实行基础信用、经营信用、安全信用、履约信用、社会信用五位一体评级指标体系框架;率先尝试明确信用信息的类别和范围、红黑名单认定程序和责任主体等,并细化信用异议修复等权益保障方式,基本形成体系完善、规范统一的信用评价机制。

(二)探索“通用+个性化”评价体系,破解评价不科学难题。

浙江交通以应用为导向,聚焦行业关切,探索“通用+个性化”多层次的评价体系。一是在7个重点领域21个子领域建立全省通用型评价体系,并结合不同领域的管理侧重点和群众关注点,灵活调整不同维度的评价分值,形成安全型和服务型两种类型。二是支持重点领域和地市开展信用制度创新,探索开展“两客一危”、内河船舶领域特色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推进巡游、出租“两车”评价融合。如杭州市以出租车企业信用评级和服务质量信誉评级为基础,为出租车企业和司机专门定制信用+贷款产品;宁波市专门搭建事故车辆“诚信修”应用场景,建立多方参与的维修企业综合评价体系,进行维修业户精细化动态闭环监管。三是在此基础上,率先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后评估机制,对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进行动态迭代完善,推动建立高质量的评价指标体系。2022年对实施一年的各领域评价指标体系进行后评估,对各领域评价框架和190项指标口径和权重等进行调整完善,基层和主体对指标体系的满意度更高。

(三)探索信用行为分类赋分制,破解评价过惩不相当难题。

针对以往评价指标简单笼统带来的扣分畸轻畸重问题,浙江探索实施精细化指标设置。一是根据失信行为性质和同一类失信行为的次数和轻重程度,设置不同的扣分分值和影响期限。这一模式2022年在交通工程领域率先实施,目前已推广至交通运输全部评价领域。据统计,目前56%的指标影响期在6个月以内,扣50分以内的失信行为占67%,减轻了一般违法违规行为对企业的信用评级影响。二是针对围标串标、重大安全事故等一些性质恶劣、危害后果大的行为加重扣分并延长影响期限,对一些超限超载等高频违法行为根据次数实行加倍扣分和逐年梯度恢复得分。2022年因一次性扣200分以上被列入重点信用监管的企业总计610家。分类赋分制度不仅可以使评价更加精准客观,也对企业及时修复信用、开展正常经营活动具有正向作用。

(四)率先实施动态评价,破解评价不及时难题。

交通运输领域以往实施传统的人工年评制,程序复杂,费时费力,浙江交通坚持数字赋能,立足“信息全归集、管理全在线、评价全自动、监管全周期”的目标,率先建设涵盖交通运输全领域、管理全过程、全省一体化的数字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一是推动信用管理全在线,实现信用记录归集、信用等级评定、红黑名单认定、信用异议和修复全环节线上管理全程留痕,信用管理流程进一步简化优化,工作效率大大提高。二是实施在线动态评价,依托信用管理系统基本实现全领域在线评价,评价效率明显提高;逐步缩短评价周期,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海事领域率先实现实时评价;交通工程和水运港口、道路运输企业领域实施半年一评。2023年重点通过信用系统建设,实现全领域实时评价功能,逐一梳理许可(备案)事项、处罚案由、检查问题与主体库和评价指标的业务联动规则,形成模型算法600多套,推动主体和自动归集信息精准联动,实现实时计分、等级动态发布。三是建立负面清单的信用评价触发机制,2021年起交通工程领域全国率先实行负面清单实时降级制度,累计已对36家存在安全生产和施工质量责任事故、业绩造假、围标串标、违法分包、资质申报造假等失信行为的从业单位进行动态降级,对65名施工从业人员进行动态降级。

(五)持续推进信用数据治理,破解评价不准确问题。

一是开展信用数据治理提升行动,加强对问题数据整改和信用数据全过程管理,推动信用信息及时全量归集。目前,浙江信用主体库经过三年连续清洗完善,准确率大大提升。先后对接交通内外14个系统,归集利用近200类2249万条数据,数据及时率、准确率大幅提升,有力改善了录入不及时和应录未录问题。二是建立信用“晾晒台”,每日滚动“晾晒”各领域各地市数据归集量、数据及时率和指标利用率情况。目前信用行为数据近91.4%实现自动归集(其中道路运输和港航海事98%),自动扣分精确度飞速提升。三是建立问题处理常态化机制。结合“双公示”和报部数据工作,建立信用数据日监测、周统计和月度通报整改机制。开展“信用修复一件事”改革,实现同一个端口申请信用交通和信用浙江网站同步修复。向从业主体开放信用档案和信用信息查询服务,主体可随时掌握信用状况,随时提出异议和修复,努力将信用评价不良影响降至最低。

三、取得成效

(一)评价更加规范高效,社会认可度更高。

2022年是行业信用管理办法实施第一年,信用评价范围不断拓展。从领域上来说,从交通工程、道路运输领域拓展到公路养护、水运港口、地方铁路等重点领域,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从评价对象来说,参评主体逐年增多,2022年度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参加信用等级评价的主体约45.2万(其中企业达36926个,同比增长114%)。其中道路运输企业参评主体从2020年的8176家扩大到2022年的27350家。从业主体要求参加信用评级和进行信用修复的意愿更加强烈。

(二)评价更加科学细致,主体信用感知度更强。

评价指标体系在不断精简完善,2022年度交通运输各领域评价结果进一步趋向合理化,评价结果整体呈现两头增长、中间下降的趋势。如2022年度道路运输企业A、B、C级数量有所下降,D级增加了1105家,增长122.23%。

(三)评价更加动态及时,交通运输营商环境更加优化。

由于分类赋分和评价周期缩短,信用对交通工程招标的影响更加优化可控。不少一般失信企业受益新型评价机制,招标不受影响。信用“重小惩慎大诫”方式使企业更加注重合法合规经营,进一步优化行业健康可持续的发展生态,为分类精准监管和信用应用服务等提供强力支撑。

(四)评价更加准确客观,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支撑更加有力。

目前浙江省交通领域涌现出双随机分级监管、“浙运安”危货信用分类监管和内河船舶分类监管等各种信用智控模式,监管精准性大大增强。信用工作更加受到企业重视,部分货运企业主动加强挂靠车辆管理甚至解除清退处罚多的挂靠车辆。很多银行、保险公司和货主企业主动对接交通运输评价结果,地市趁势推出“小微,你好!”“船舶绿色信用金融”和船舶“信易保”等金融服务场景,交通运输行业信用影响力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