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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区域信用体系专题组第39次例会在浙江杭州召开

为进一步深化长三角区域信用体系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推动区域内信息共享、监管共为、市场共育、规制共建、品牌共铸,12月26日-27日,长三角区域信用体系专题组第39次例会在浙江杭州召开。

会上,三省一市生态环境、文化旅游、食品安全、药品安全、产品质量、交通运输、税务等领域信用合作牵头单位介绍了本领域信用合作开展情况和明年工作思路。浙江海事局介绍了“信用+一船多证一次通办”场景建设情况。浙江省担保集团介绍了“信用+担保”场景建设情况。三省一市发展改革委交流了今年信用建设工作的特色亮点和明年打算。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长三角区域信用体系建设实现新突破。

浙江省履行轮值职责,牵头谋划年度区域合作事项,形成《2024年长三角区域信用合作工作计划》;联合沪苏皖发展改革委印发《长三角区域企业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证明工作方案》,推动在金融、商务、行政等领域广泛应用,逐步实现“一地一次申请、四地报告齐出”。生态环境领域制定《2024年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领域信用合作重点任务清单》,联合发布2326家联合奖惩企业名单及2370家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环境信用评价结果,梳理形成生态环境信用联合奖惩典型案例。

上海市持续深化信用长三角平台建设,为财政、审计等部门开通查询服务,涉及“政府采购投标供应商核查”“国企对外股权投资情况审计”等重点跨区域事项。文化旅游领域发布《长三角地区酒店价格诚信自律公约》,引导经营主体遵守公约,探索开展信用经济发展试点成果应用合作。

江苏省注重制度创新,将促进公共信用信息跨区域共享、拓展跨区域信用服务应用场景等纳入《江苏省促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条例》,为信用工作提供法治保障。食品安全领域签署《长三角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合作协议》,创新“信用+食品”监管模式。药品安全领域联合印发《长三角地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跨省委托生产协同监管信息化项目合作框架协议》,达成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白名单”制度试点清单长三角地区互认合作意向。

安徽省完善信用制度建设,完成《安徽省社会信用条例(草案)》公众征求意见,发布《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规范》《农村信用建设指南》《失信联合惩戒协同规范》《经营主体信用合规建设指南》等地方标准。交通运输领域印发《南京都市圈交通运输领域信用协同监管试点方案》,推动跨区域信用协同治超试点。产品质量领域聚焦微轻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移动电源等重点产品开展联动抽查,加强抽查结果的归集分析和共享共用。税务领域牵头起草《长江三角洲区域“纳税信用绿卡”业务需求说明书》,推进区域“纳税信用绿卡”电子凭证应用,推动激励对象免审即享。

章春华副主任在交流中提出,推动“信用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要在夯实信用数据基础、提升信用平台能级、创新信用应用场景、加强信用政策支撑上下功夫、出实效。要进一步强化引领示范作用,着力深度融合,一是发挥数字经济发展领先优势,更大力度激发信用数据要素价值潜力;二是发挥行业信用监管先行优势,更深层次推动信用监管制度机制创新;三是发挥长三角区域合作战略优势,更多维度拓展信用赋能应用场景;四是发挥区域联动发展优势,更高层次打造区域信用合作金字招牌。

三省一市发展改革委、省信用中心以及各重点合作领域牵头部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浙江海事局、浙江省担保集团,杭州市发展改革委和西湖区人民政府等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