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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事局:加强海事信用体系建设 助推航运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宁波海事局积极发挥信用在推进现代化治理方面的基础性作用,逐步构建起“海事主导、多方参与、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综合信用监管机制,在政务服务、安全监管和查违纠违等各环节落实分级分类监管,加强信用信息互联互通,拓展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并将其作为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践行“一件事一次办”理念,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航运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涌现出包括“一船多证一次通办”政务服务机制在内的一系列信用监管创新举措。

信用赋能 深化海事政务服务改革

2019年,宁波海事局在全国海事系统内率先实行政务办理综合信用管理。通过建立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政务信用评价指标体系,量身定制“信用名片”,将政务申办主体分为A、B、C三个信用等级,根据不同信用等级,实施差异化管理。

2020年,宁波海事局又推出政务办理告知承诺服务,对适用告知承诺事项,给予申办主体免交申请材料、容缺受理、并行办理等便利举措。截至目前,宁波海事局已推出告知承诺政务事项80项,占所有政务事项的96%,已累计办理告知承诺事项14万件。

针对船舶登记业务专业性强、涉及面广、流程多的特点,宁波海事局于2020年10月在全国首创以信用为基础的“一船多证一次通办”服务机制,为信用等级B级及以上的主体提供便捷优质服务。企业只需签署信用承诺书,便可实现船舶登记各项证书的容缺受理、并行办理。同时突破传统行政审批模式,打通部门“壁垒”,会同交通、船检、银保监等部门推行多跨协同,实现船舶登记由串联向并联、部门分头办理向跨部门协同办理转变。该机制运行以来,已为航运企业节约成本近50亿元,获评第二届浙江自贸区最佳制度创新案例,受到全国海事系统的争相借鉴效仿。

以点带面 推动海事信用管理全域延伸

宁波海事局立足航运特色和监管职责,在政务办理综合信用管理取得经验基础上,扩大信用体系辐射范围,在船舶、船员、通航等各领域拓展实施“信用+”监管工作机制。首创“船舶进出港预约排队”信用模式,有效提升船舶进港和港口运行效率;深化公共航路商渔船航行安全信用管理,从源头降低商渔船碰撞事故风险;积极引导航运企业培树管理安全文化,鼓励支持辖区航运公司大力争创全国安全诚信船公司、诚信船舶、诚信船长;推出“黑白名单”船舶分级监管机制,为不同信用等级、安全状况的船舶个性化定制差别式安全管理举措;实施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发放《海事违法行为告知承诺书》,在相对人作出纠正违法行为并不再犯的信用承诺的基础上,实施首违不罚。

通过这些工作,综合信用管理逐步融入了海事履职各个领域,海事信用监管能力和水平稳步提升,进一步优化了宁波的营商环境,加速航运产业集聚。目前,宁波籍船舶公司获评为全国安全诚信航运公司共计4家,宁波籍船舶获评为安全诚信船舶共计76艘,分列全国第一、第三,跻身全国安全诚信评比第一方阵。2022年新入宁波籍船舶101艘,同比增长25%,宁波籍船舶总吨位达540万,同比增长35%。

信息联动 拓展海事信用应用深度广度

在拓展应用深度上,宁波海事局以数字化为引领,开发“深蓝智享”信息化平台,推动政务办理信用信息的归集、评价、公示、应用等全流程数字化管理,实现信用监管信息在政务办理、现场执法各领域之间实时共通共享。日常海事监管过程中,宁波海事局对获评为诚信公司、诚信船舶的主体,在政务办理、安全检查等领域给予享受绿色通道、免于检查、优先进出港等优惠政策,让守信者能够真正感受到实惠。

在拓展应用广度上,宁波海事局把海事信用融入地方,将安全诚信公司、安全诚信船舶、海事行政处罚、水上交通事故等8类海事信用信息纳入“信用宁波”平台,进一步拓展海事信用信息的社会化应用。同时,联合宁波银保监局构建以海事信用为基础的现代航运金融服务机制,为诚信公司、诚信船舶在信贷准入、还款方式等方面提供优惠和便利。2022年,宁波籍船舶融资总金额突破17亿元,同比增加48%。

闭环管理   引导海事信用良性发展

一方面,宁波海事局对政务申办主体的承诺事项设置一定的抽查比例,发现弄虚作假等失信情形,则给予撤销行政许可、从严从重查处、纳入失信名单等惩戒措施。另一方面,为失信主体提供信用重塑通道,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引导支持其主动纠错、修复信用,提升失信主体的守信意愿,推动其向守信重诺发展转变。自2020年以来,辖区政务申办主体失信行为逐年减少,至2022年,已下降85%;A级主体数量则以年均35%的增速不断攀升,已达181家。知信守信理念深入人心,航运信用体系建设成效充分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