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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景介绍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等多份文件明确提出,政府及其部门要依法履行向市场主体作出的各类政策承诺以及合同,不得以政府换届等为由违约毁约。当前政府合同履约监管存在着数据分散、监管真空、预警滞后等及时性、精准性不够的痛点。数据方面,分散在各个系统的,如采购合同在财政,工程类建设合同在发改、住建、招投标合同在监管办等等。对于没有系统的合同,都是纸质化储存,由各部门自行管理。监管方面,除了市司法局的合法性审查外,合同的履约情况由各合同承办部门内部自行管理、人工研判,缺乏外部的统一监管。预警方面存在捂藏、和层层上报问题。监管缺失也导致“新官不理旧账”问题频现,开展政府合同履约监管,是政府的自我加压,对于构建亲清政企关系、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主要做法
归集政府及市级部门、包括事业单位和四大投、智造新城、智慧新城,签订的八大类合同。包括投资项目建设合同、招商引资合同、PPP、战略协议等等。通过建立协调、监督、问责机制,打破数据分割,统筹整合多层级、多领域、多系统的政府合同数据资源,实现合同履约监管数据归集、研判、预警、处置、反馈、评价的闭环,提升政府合同履约监管效能。
图1 政府合同履约监管系统框架图
(一)构建归集预警处置闭环,打好政府履约践诺基础
1.建立履约信息归集机制。建设政府合同履约监管系统,全面归集政府及市级部门、事业单位和四大投、智造新城、智慧新城等主体签订的八大类合同信息,包括投资项目建设合同、招商引资合同、PPP、战略协议等等。通过系统对接和专人上报等方式,归集合同名称、签订主体、内容概要、合同金额、签订日期、到期履行日期等要素。
2.建立履约预警机制。合同信息录入后,系统将根据风险点、履约时间节点等要素,通过浙政钉提醒各部门管理人员及时履约。同时建立风险模型预警机制。在合同订立、履行、争议解决过程中,通过数据抽取合同履约各节点信息,如财政支付数据、招投标数据、工程管理数据、信用数据等进行多维建模碰撞,形成失信违约等多种预警模型,做到对风险防微杜渐,提前防范。
3.建立销号机制,完成履约处置闭环。对系统中各类合同分类编号,对于合同已履约完毕的,完成系统合同履约销号。对于未能按时履约的,督促部门提交未履约原因,持续跟踪,直至处理完毕,完成合同销号,形成归集、预警、处置的监管闭环。
图2 政府合同履约监管系统流程图
(二)搭建多层次评价检查体系,压实政府履约践诺责任
1.创新检查工作机制。分类别、分阶段、分重点制定检查计划,压实政府合同履约职责。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组织对重大建设项目合同开展情况进行重点抽查、专项核查,并对全市政府合同履约情况开展不定期通报。市营商办会同市财政局、市监管办、市司法局、市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对政府合同履约监管工作进行指导。市经信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对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2.建立“星级评定”机制。根据合同类型设计具有针对性的履约评价内容与评定机制,依托政府合同履约监管平台,由合同承办部门和合同相对方作为评价主体进行互评,实现履约主体的双向监督。企业的“星级评定”结果将为合同承办单位选择市场主体或申报优质服务合同提供重要参考,政府部门的“星级评定”结果将作为合同履行情况的要素之一。
3.建立社会监督和第三方机构评估机制。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畅通民意诉求渠道,联合12345市长热线,专题接收政府合同履约失信行为的投诉举报。实施政府合同履约大数据监测预警,加强社会监督。
(三)打造数字化协同应用场景,提升政府履约践诺水平
1.创新合同触发式支付模式。延伸项目监管范围,开发合同履约监管和问题交办管理功能模块,有效破解政府投资项目合同前期评审和后端履约监管缺位问题,特别是针对政府合同中包含对赌协议条款的,探索政府合同履约监管系统和财政支付结算系统直连,在合同正常履约情况下,当合同相对方达成对赌协议条款时,实现触发式结算。
2.开展政府合同履约智能分析。开发建设数字化分析大屏,分区域、分类别、分金额动态展示合同履约状况。针对重大建设项目,基于地理信息技术和定位技术,在地图中实现对重点项目的管理。在地图上,根据区划聚合展示重点项目数、项目进展、履约状况等。
3.电子合同的在线签订和履约智能监管。通过提供统一的合同签署服务,实现合同的在线签署,支持流程化的多方签署,适应多种合同签署场景。支持电子营业执照认证、实人认证、CA证书认证、视频认证等多种签署认证方式,保证签署意愿的真实性。同时提供合同归集服务,部门可以集中管理自己的合同,包括合同的查询、统计和分析,随时随地掌控自身合同情况。
三、应用成效
(一)化解政府合同履约监管“真空”。一直以来政府合同履约监管的职责都分散在合同履约承办单位的各个部门,在政府层面缺少有效的自我监督、约束的有效手段。该应用的建设,运用数字化手段实现对原本分散在各部门的纸质合同的信息归集,由合同承办部门负主体责任,市政府督查室开展监督检查,市纪委、监委调查问责,市营商办负责信用信息的归集,形成部门联动的协同监管机制,填补原有监管空白。
(二)提升政府合同履约监管精准性。实现数据从零散分乱,到系统综合集成、数据融合;实现数据不精准,到数据自动关联、自动校验,履约节点全程跟踪;实现线下人工研判,多头自管,到更加及时、精准的闭环管理。截至目前平台归集各类合同信息9584条。2021年以来合同1503条,其中已履约788条,履约中643条,超期未履约7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