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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杭州市招投标市场经过了一系列改革,在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也暴露出信息不对称、主体不关联“盲区”,专家回避、预警和退出机制待完善,监管“孤岛”等问题。针对招投标市场现有的问题和未来可能存在的风险,以信用赋能的工作理念,杭州着力推进“信用+招投标”全链条改革,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改革前的主要问题
(一)各条线上位法标准不一
经调研梳理,市政房建、交通、林水等领域信用上位法规政策较为健全,均为省部级规范,并明确要求市本级不再另行单独出台评价文件,虽为实施信用奖惩奠定了较好的基础,但各条线判定黑名单标准和信用评分形式不尽统一,评价标准存在差异。
(二)联合奖惩闭环没有形成
各条线黑名单信息均为省级数据,仍存在数据散落、回流滞后、市级共享应用不足等现象,跨领域、跨部门、全链条的实质性联合应用还未开展,我市招投标领域信用联合奖惩闭环机制尚未形成。
(三)信用规则应用不足
一是招标人项目前期承诺闭环机制尚未建立。市级相关部门已开展招标承诺制容缺受理,但是,市级部门普遍认为在实际操作中,应进一步明确什么样的情形可以容缺、怎样决定可以容缺,招标人要主动更新承诺事项办理进度,对招标人承诺事项完成情况要开展记录通报。
二是中标人信用核查仅应用于评标后置环节。改革前,在评标完成后,虽然也开展了投标人的信用审查,但是信用前置筛查机制没有建立,部门间信用联合奖惩预警机制缺位,大大影响了评标效率、成功率和投标人的公平竞争。
三是投标人信用前置预警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目前,招投标资格预审环节已取消,评标后的信用审查虽取得一定效果,但投标准入门槛仍然较低,信用前置预警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存在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导致信用评价效能和导向不明显。
三、创新举措
1.完善政策制度体系。针对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按照招标主体、招标代理、评标专家、投标人等四个专题,制定完善招投标领域相关政策和工作制度。一是聚焦招投标代理及其从业人员业务能力,率先构建建筑工程招投标中介管理机制。以“信用+招投标”改革为契机,创新制定《杭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天秤码”管理办法》,打破建设、交通、水利和园林绿化四大行业的条块分割,共享企业、人员和业绩信息,统一信用评价标准、互认信用评价结果。二是以规范评标专家行为为重点,构建专家信用评价机制。针对评标专家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从评标专家的建立、使用和管理等方面入手,制定《评标专家信用评价标准和管理细则》,尤其是要建立专家信用风险预警、跟踪和退出机制,真正让专家库年审机制发挥作用。三是优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体系,严格把控投标主体的投标行为。加快推进杭州市招标投标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推动信用信息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合理规范应用,构建以信用为基础、衔接标前标中标后各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出台《关于杭州市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信用监管的实施意见》,营造风清气正的招标投标环境。
2.创新数字生态体系。根据数字化改革“平台+大脑”总体要求,探索招投标领域数字化改革由“人机交互”向“智能交互”转变、由经验判断向监测分析转变、由被动处置向主动预警转变。一是构建招投标领域失信黑名单联动监管库。按照“统一规划、整体架构、系统协同、共建共享”的要求,基于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构建杭州市招投标领域失信黑名单联动监管库,实现国家、省、市三级失信黑名单信息的实时共享和动态更新。二是搭建预测预警模型。根据《招投标负面清单》梳理一批预测分析规则,通过热力图、雷达图、折线图等不同模型展示,重点针对“统一标段投标企业的母子关系、法定代表人关联关系”、“评标专家与业主单位、中标单位关联性”等可能造成违法招标的风险进行识别,形成重点关注名单,推动风险预防关口主动前移。三是多平台联动。按照迭代升级、增量开发原则,完善各行业监管部门招投标行政监督系统建设,打通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清廉杭州”平台和各招投标行业监督系统,形成招投标领域态势感知、监测分析、预测预警、研判决策、治理处置、信用联动的闭环整治提升执行链。
3.优化监管服务体系。在“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的大背景下,转变思想观念、改变工作惯性,以服务促监管的工作理念,实现招投标信用监管能力的大提升。一是关注招标主体的承诺履约情况,规范项目招标投标容缺受理机制。进一步提升项目前期工作的管理水平,通过进一步规范杭州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容缺受理机制,对招标人未履行承诺的情况,明确惩戒措施和整改要求,让招标人的招标行为和招标材料更规范。二是关注投标人的信用状况,探索构建标前预警服务机制。通过搭建信用风险预警组件,在投标人上传标书环节,对其是否列入黑名单和招投标领域重点关注名单,进行实时预警,起到“明镜高悬”的效果,让信用不良和存在风险的企业知难而退。三是关注部门联动和业务协同,探索构建全过程信用承诺机制。在加强合同履约管理的同时,通过建立招标人和投标人信用承诺机制,将信用承诺及履约情况,作为对事中事后监管和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对确实存在招标人违背承诺的失信情形,经有关部门提示或约谈后仍未及时纠正的,可以在一定范围内予以专题报告,必要时可暂缓其参与的其他项目审批进度。对投标人存在违背承诺的失信情形,将该信息依法纳入信用档案,并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四、工作成效及社会影响
1.制度体系引导监管理念变化。目前,招投标工作专班已出台《关于杭州市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信用监管的实施意见》《杭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天秤码”管理办法(试行)》《杭州市园林绿化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明确杭州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容缺受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4个信用相关工作文件。文件出台后,各相关部门和区县在信用监管工作的推进上呈现了“两个改变”,一是行业管理部门主动找信用。人社、建委、房管、交通、文旅等多个部门,主动联系杭州市发改委(信用办),希望信用赋能,不仅对失信惩戒措施有了更加明确要求,而且提出了守信激励的服务举措和设想。二是区、县(市)主动用信用。有上城、西湖、余杭3个区县主动联系,并提出要在公共资源小额交易中嵌入“标前预警”组件,并建立建立小额交易履约信用结果反馈机制。
2.标前预警展现监管力度和温度。3月底,在IRS平台搭建了“标前预警”组件,并在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线使用。截至目前,公共资源平台已调用组件113.92万次,累计提示黑名单948家次。其中,经提示不再继续投标的企业551家次,占预警提示的58.12%。在预警提示后三个月内有29.82%的企业通过整改和修复退出了黑名单。这些都说明标前预警,已经发挥了警示和提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