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工作,今年以来,已密集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持续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信用,作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重要支撑,在系列政策中被作为重要举措,多次提及。具体都有哪些呢? 本期为您介绍国家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信用相关举措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
8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接续推出和优化“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措施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重点围绕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等方面,推出和优化28条措施。其中信用相关措施包括:
进一步优化银税信用信息共享方式,在保障数据安全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帮助更多民营企业凭借良好纳税信用通过“银税互动”获得融资支持。
市场监管总局
9月22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市场监管部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举措》,聚焦五个方面提出22条举措,回应民营经济各类关切。其中信用相关举措包括:
深入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优化完善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推动分类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常态化运用,对信用风险低的A类企业,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不断提高分类的科学性和精准性。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对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加强企业信用监管大数据分析应用,继续编制中国企业信用指数,优化企业信用指数编制方案,打造企业信用趋势“晴雨表”,提升防范化解各类潜在性、苗头性、趋势性信用风险能力。
强化信用约束激励。研究制定关于强化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的政策文件。深入开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治理专项行动。加快修订总局有关信用修复管理规范性文件,扩大信用修复范围,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发挥公示对企业的信用激励作用,对获得荣誉的企业在公示系统上予以标注公示,提升信用良好企业获得感。
深入开展信用提升行动,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制度,围绕构建信用承诺、守诺核查、失信惩戒、信用修复闭环管理体系,便利经营主体以承诺方式取得许可或者修复信用。
推动企业信用同盟常态化运行,遵循政府引导、企业主导、自愿加入、协同共治的原则,进一步发挥诚信企业的标杆示范作用,激励更多企业守信重信,提升市场整体信用水平。
完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示体系,将承诺和履约信息纳入信用记录。开展经营主体信用监管标准体系建设,推动各地各部门在企业信用监管数据归集共享应用中执行使用。深入开展经营主体信用监管数据质量提升行动,以高质量的数据支撑“三个监管”。健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评级和评价体系。
畅通涉企违规收费投诉举报渠道,建立规范的问题线索部门共享和转办机制,综合采取市场监管、行业监管、信用监管等手段实施联合惩戒,集中曝光违规收费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
10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优化法治环境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指导意见》,从总体要求、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维护统一公平诚信的市场竞争环境、运用法治方式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和治理、持续提升司法审判保障质效、加强组织实施6个方面对审判执行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其中信用相关内容包括: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当事人违反诚信原则,恶意取得、行使权利并主张他人侵权的,依法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弘扬诚实守信经营的法治文化。依法审理因“新官不理旧账”等违法失信行为引发的合同纠纷,政府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因负责人、承办人变动拒绝履行生效合同义务的,应当依法判令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依法维护民营企业经营发展的诚信环境。综合运用债的保全制度、股东出资责任、法人人格否认以及破产撤销权等相关制度,依法惩治逃废债务行为。充分发挥司法裁判评价、指引、示范、教育功能作用,加大法治宣传力度,通过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促进提高企业家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积极引导企业家在经营活动中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大力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
完善拖欠账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机制。严厉打击失信被执行人通过多头开户、关联交易、变更法定代表人等方式规避执行的行为,确保企业及时收回账款……与相关部门协同治理,加大对机关、事业单位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的清理力度,符合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的,依法予以纳入,并将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在依法保障胜诉债权人权益实现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企业权益的影响,严格区分失信与丧失履行能力,对丧失履行能力的,只能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不得纳入失信名单。决定纳入失信名单或者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可以给予其一至三个月宽限期,对于信用良好的,应当给予其宽限期,宽限期内暂不发布其失信或者限制消费信息。加快修订相关司法解释,建立健全失信被执行人分类分级惩戒制度及信用修复机制。
最高人民检擦院
10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从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更好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提供法治保障;完善法律监督方式方法,促进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确保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加强组织领导,提升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能力水平五个方面提出23条举措,为各类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创造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法治环境。信用相关要求有:
坚持高质效检察履职办案。要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民营企业案件,做到检察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要时刻绷紧“严格依法”这根弦,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和法的精神,恪守职能边界,协力建设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司法公正、守法诚信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
坚持标本兼治,依法惩治和预防民营企业内部人员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注意结合案件办理,帮助民营企业去疴除弊、完善内部治理,营造诚信廉洁的企业文化氛围。
精准开展民事检察监督,保障民营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加强涉民营经济案件的民事检察监督,强化对守约诚信行为的保护力度,稳定投资人预期,保障交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