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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

今年以来,舟山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信用建设部署,在去年接连获批“国家第三批社会信用体系示范区”、摘得“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门户网站一体化建设示范平台网站”等荣誉基础上,积极探索信用信息创新应用,将信用工作嵌入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筑牢监管链,织密服务网,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信用板块力量。

一、近期主要工作情况

(一)创新建立失信重点关注市场主体“三张清单”。搭建信用无感监测预警分析平台,动态构建信用监管长效机制,梳理一年内受到行政处罚数量在5次以上市场主体20家,受到3个及以上部门行政处罚的市场主体13家,被列入2个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市场主体82家。常态化开展“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对失信重点关注企业实施约谈、监管和公示,力争重点关注市场主体全域“动态清零”。

(二)高质量提升信易贷平台服务水平。谋划舟山“E周融”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碳账户金融、重点产业供应链金融和E融码等功能模块,扩大金融信用信息归集和共享水平,联合多部门印发《2022年舟山市银行机构应用舟山市金融综合服务平台考评办法》,对全市28家银行金融机构设定总计150亿线上融资目标,对考核结果应用至财政公款存放、征信管理评价等内容。

(三)启动“诚信单位”评选主题活动。选取电力能源、医疗机构、水利工程等10大类行业开展诚信单位主题实践,分别组织诚信进企业教育宣讲,集体宣读诚信倡议书、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等活动,并由主管部门进行推荐申报,组建评选委员会进行初评、联审和公示,推动诚实守信成为市场运行的价值导向和各类主体的自觉追求,助力“信用浙江”20年宣传活动。

二、下阶段重点工作计划

(一)全面提升信用承诺和诚信履约的监管能力水平。以行政性合同为突破口,探索建立合同履约全过程监管机制。以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为前提,按照可识别和精简必要原则,共享行政合同、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物业服务等合同信息,推进与法院判决、仲裁等结果信息比对关联,并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以及相关主体信用档案,实现合同管理全过程可留痕可追溯;实现特定岗位重点人群主动公开信用承诺信息全覆盖。积极引导律师、教师、医师等重点人群恪守职业道德。

(二)积极创新信用报告应用。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更广泛、主动地应用信用报告。在金融借贷、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事项中,充分发挥公共信用服务机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作用,鼓励政府部门通过购买服务形式创新信用报告应用。

(三)加强信用服务业的培育。出台《舟山市信用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开展全市信用服务机构的调研和统计,建立全市重点信用服务机构名录和信用产业招商图谱。加强市信用专家名录库的招引和建设。推进与信用备案机构的合作,探索建立信用产业培育库,引导信用服务业聚集。

最后,根据近期入企调研情况反馈,建议省级部门能建立信用修复“一窗修复”和“一口受理”机制。打通信用中国、信用浙江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信用修复流程,统一部门信用修复相关文书和流转通道,避免企业信用修复多头跑,重复提交信用修复确认书和承诺文书等资料,实现相关网站公示信息“一次申请,同步撤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