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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全过程、双闭环”监管模式,实现“标 准地”企业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信用监管

湖州市在德清县启动全省首个“标准地”企业投资项目信用监管试 点以来,持续做好“事前承诺履约、事中信用评价、事后奖惩应用”, 打造形成覆盖“标准地”企业主体全过程、双闭环的新型信用监管模式。 “标准地”改革相关做法得到袁家军书记、时任常务副省长冯飞批示肯 定。

一、基本情况

2017 年 8 月,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湖州市德清县率先在全省 开展“标准地”改革试点。根据“市场化配置、政府强监管、亩产论 英雄”的原则,围绕“事先做评价、事前定标准、事中作承诺、事后 强监管”,初步形成了较为健全的工业用地监管和企业投资项目信用 评价体系,倒逼企业履诺践诺、依法依规用地。目前已实现县域 318 个“标准地”项目及投资企业 100%全监管。

二、主要做法 

(一)以“信用定标”优化“事前审查”,让项目准入更合规

通过“信用”融入优化准入环节,让履约践诺有据可查,项目准入 合规优质。一是科学建立指标体系。对标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绿色发 展指标体系,紧扣审批开工、竣工投产、达产上规等各环节,建立符合 企业项目建设期、运行期特点的承诺履约指标体系并科学赋分,共设开 竣工时间、容积率、亩均税收等基础性指标 10 项,提前开竣工、亩均 税收超额等绩效性指标 5 项。二是完善主体承诺环节。以承诺替代标准, 将履约评价 8 项指标纳入“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土地出让合同等,并明确违约责任。企业签订合同即主动承诺,并以“晒承诺”“亮信用” 形式,让承诺履约情况更加公开透明。三是创新事前查询机制。项目准 入前对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开展信用查询,对于存在严 重失信信息的企业主体,将不予准入。截至目前已开展信用查询 123888 次,全县“标准地”项目企业主体公共信用评价良好以上占比达 98.11% 以上。

(二)以“智慧评价”深化“事中监管”,让职能履行更高效

通过“智慧”协同推动评价监管,让监管过程全程可追溯、无盲区。 一是打造数字化服务平台。率先建设县“标准地”企业投资项目信用监 管服务平台,与“信用浙江”、“信用湖州”、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 台 3.0 版、县公共数据共享平台等 7 个平台全面打通,累计归集共享数 据 62749 条,全县所有“标准地”项目建设期、运行期履约情况均可实 现“一站式”即查即看,为评价监管提供了强有力的平台支撑。二是实施全过程定量评价。监管部门对履约情况实施检查抽查,平台根据部门 上传情况自动评分,对分数欠佳项目实行“对症下药”,已对 119 个项 目发起履约预警,向项目经理、乡镇代办员、企业负责人、相关部门负 责人发送履约提醒信息 2684 条,其中 30 个项目存在负面扣分行为,201 个项目存在加分行为,截至目前履约评价优秀及良好以上的占比 90.65%。 三是实现可追溯双向反馈。平台定期发布履约践诺评价结果,作为行业 主管部门实施环保、安全、质量等日常监管的重要参考,评价结果连续 较好的项目,可减少检查抽查频次。同时,部门日常监管信息同步反馈 至公共信用评价体系,加快形成对企业主体监管“闭环”。 

(三)以“履约践诺”强化“事后应用”,让评价结果更可用

通过“奖惩”联动强化结果运用,倒逼项目提质、服务提效,要素 配置更精准。一是推动项目高产出。将信用评价与“标准地”联合奖惩 相叠加,实施以激励为主的梯度奖惩机制,根据履约评价指标设置“提 前达产奖”“按期达产奖”。全省首个“标准地”纳奇科项目竣工投产, 承诺投资强度 333 万元/亩、实际达 378 万元/亩,指标均达承诺要求。 同时,我们将“标准地”“信用监管”向二级市场延伸,逼出土地“含 金量”,预计 2021 年全县亩均税收超过 26.1 万元/亩,较 2017 年增长 107.1%。二是推动服务提质效。全面实施“履约评价+服务”,创新实施 政府工作人员“项目经理制”代办服务,通过线上平台掌握阶段性评价 结果,及时发现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第一时间跟进协调解 决。如湖州元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遇到了疫情防控压力大、项目审批流 程不清等问题,项目经理主动对接、靠前服务,帮助企业顺利办理了施 工许可证,企业得以如期开工。截至目前已开展协同服务 226 次、解决 问题 79 个。

 三、取得成效

 (一)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提升企业获得感。 

在“标准地”改革过程中,德清县始终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的 要求,围绕提升企业获得感,叠加“一窗服务”、承诺制等改革,切实 达到了让企业“省心、省时、省钱”的目标。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办事 平均少跑 12 个窗口、62 次以上,申报材料平均减少 73 份以上;开工前 全流程审批时间从 150 天以上减为 60 天左右;仅环评、能评、水保三 项制度性交易成本合计降低 95%。 

(二)进一步优化了土地要素的市场化配置,提升土地供给、使用效率。

从已竣工核验的 22 宗地看,单宗地块容积率均大于 1.5,部分地 块达到 2.0 以上,较原来准入标准提高 0.3 以上,有效节约集约土地。 投资强度平均达到 400 万元/亩,每亩投资比实施“标准地”以前,提 高 155 万元左右。 

(三)进一步创新了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理念和方式,提升行政服务和公共服务水平。 

通过事前开展信用查询、事中实行分类监管、事后应用监管结果,加 强对“标准地”投资项目企业主体的信用监管,实现监管过程的合理 合规、履约评价的高效高质,为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提 供信用保障,切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