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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有2位民警被浙江省公安厅记个人二等功

2月18日,浙江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王双全签署战时奖励命令,给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成绩突出的16名同志记个人二等功,颁发奖章、证书和奖金。其中来自宁波公安的先进个人有2位。

王海茹  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四大队中队长

王海茹作为市局大数据侦查中心骨干,在市局党委的部署和刑侦支队领导的直接指挥下,自1月29日起,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带领团队日夜奋战,连续18天在单位加班加点,全力开展疫情相关密切接触人员的研判工作,有效防止了疫情扩散。

在某寺庙祈福事件、某航班事件等研判中,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依托丰富的侦查实战思维,迅速确定相关对象和密切接触者,为快速封控病毒传播链作出了重要贡献。

于志强  海曙公安分局洞桥派出所教导员

于志强作为海曙公安分局疫情防控追踪攻坚队副队长,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以担当精神和过硬作风,在追踪溯源涉疫人员过程中,于志强克服涉疫人员信息核准量大面广、年龄结构较大以及当事人不太愿意配合情况,积极助推公安攻坚队与卫健部门紧密协作、联动发力,同时带领数据分析小组实行24小时不间断的大数据分析,确保疫情防控工作的始终保持精准高效。攻坚队创新运作的卫健公安合署办公模式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