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省发展改革委召开“强融资 畅退出 促进资本要素市场化配置”新闻通气会,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军、省法院副院长徐亚农、浙江银保监局一级巡视员张有荣出席并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企业债作为违约率最低的债券品种,请问发展改革部门在防范企业债领域风险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军回答记者提问。
企业债发行人依法发债、合规运作,履约披露、保障兑付,是企业债券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石。省发展改革委一直强化风险意识,坚守底线,不断强化存续期企业债券监管。
落实发改部门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发改部门企业债监管主体责任,特别要求市县发改部门充分发挥属地管理优势,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注重同金融监管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介入企业债券存续期的监管,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监管工作。今年已通过项目筛查、风险排查、监督检查等方式,扎实做好区域内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和风险防范处置工作。全省建立了季度调查机制、月度当面督导机制、报告通报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
强化中介机构风险排查责任。要求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主动把防范化解风险放在突出位置,定期排查主承销债券的风险情况,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及时向国家发改委和省发改委报送有关风险情况,积极主动做好风险防范处置工作。信用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机构在债券申报和存续期管理等过程中,要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严格执业标准,有效揭示提示风险,落实“看门人”责任。
明确发债企业偿债义务。督查发债企业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该履行的各方面义务必须无条件履行,该披露的信息要无条件披露,要切实重视一些容易出问题的、可能出问题的工作环节,及时主动向政府部门及中介机构报送企业动态信息,同时用足用好募集资金。
充分发挥企业债券信息系统作用。贯彻落实我省数字化改革精神,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风险全周期防控监管应用场景的升级与运用,实现省内企业债券申发、存续的全信息登记,债券资金使用、偿债、项目建维(审批、开工、验收等环节)的全信息统计,建立了发行人自查、券商排查、监管单位排查的风险监管责任分工机制。确保能全面性、多元化、及时性的防范监管债券风险。
记者:在财金领域,省发展改革委下一步有哪些举措,推动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金融市场是国民经济的“晴雨表”,金融稳、经济稳。下一步,要对标“三个争先”要求抓落实,聚焦激发和释放更为强劲的经济内生动力,进一步发挥金融对我省经济发展的支持作用。
加快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进度。推动项目应发尽发、能发早发,确保资金早拨付、快使用,尽快形成工作实物量。同时做好明年政府债券项目准备工作,形成储备一批、发行一批、开工一批、建成一批的滚动接续效应;
保持企业债发行规模稳定增长。截至9月底,今年我省(含宁波)已发行企业债70支,募集资金669.7亿元,提前完成全年550亿元目标。下半年要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农村产业融合等重点领域专项企业债券;
深化金融机构政企合作。发挥与省政府签订合作协议的金融机构作用,引导其统筹金融等多方资源,围绕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碳达峰碳中和、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等重点领域,明确投融资支持规模,加强银项对接,为重大战略在浙江落地实施提供资金支持;
用好用足省产业基金。充分发挥产业基金引领效应,引导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源支持我省重大战略落实、重点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下半年印发《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省产业基金政策性项目运作方案》,建立动态项目库,同时做好明年政策性项目摸排储备工作;
支持创业投资行业健康发展。加大创业投资行业支持力度,引导创投机构投早、投小、投科技。积极为未来产业项目和创投资本搭建对接平台,弥补传统融资体系缺口,推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深度融合;
加大对绿色低碳领域金融支持。推进落实金融领域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政策举措,重点支持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农业等领域的绿色低碳产业,依法依规逐步抑制“高碳低效”领域的投融资活动,发挥金融引导绿色低碳转型的作用。
记者:从推进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的角度,请谈一谈人民法院的破产审判工作与资本要素市场化配置之间的关系,以及如何进一步畅通企业退出通道促进资本要素市场化配置?
省法院副院长徐亚农回答记者提问。
要正确、全面认识企业“破产”,破产与市场相生相伴,是市场竞争的正常现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定义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调要推动资源配置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并明确提出“健全优胜劣汰市场化退出机制,完善企业破产制度”。媒体朋友一定要向社会各界传递一个理念,就是企业“破产”,但是企业的资本、土地、厂房等生产要素仍然得以保留,并通过市场机制配置给了更有效益和活力的主体。破产法律制度作为规范市场主体退出的法律,构成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安排。从这个意义上讲,破产制度发育的越充分,市场经济发展得就越完善。
浙江法院将破产审判工作作为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的重要内容,注重发挥破产对于优化市场资源配置,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作用,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导向,以推进破产审判常态化为落脚点,以专业化、简易化、信息化为工作路径,多措并举,全面深入推动破产审判工作。
在外部依托破产审判府院联动机制,推动优化破产审判外部环境和营商环境。2019年就出台《关于印发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办理破产便利化行动方案的通知》,目前发改委正在牵头制定《浙江省关于推动和保障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依法履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逐步完善与企业破产相配套的税收、不动产管理等方面的制度。
内部加强破产审判专业化、信息化建设。2019年,杭州、温州两家破产法庭正式挂牌,集中管辖部分破产案件。此外,截至2020年底,全省有5家中级人民法院、16家基层法院设立破产专业审判庭或专业团队。今年4月浙江高院下发《关于继续深入推进执行与破产程序衔接构建“立审执破”一体化工作格局的通知》,这是连续五年下发推动全省执破衔接工作的专门文件,推动形成人民法院“立审执破”一体化工作格局。在深入推进企业破产审判工作的同时,浙江法院积极探索具有个人破产功能的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工作。去年12月,在充分调研和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浙江高院出台《浙江法院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类个人破产)工作指引(试行)》。
加强破产管理人队伍建设。浙江在全国范围内较早建立了破产管理人分级制度,截至目前,全省共有破产管理人466家,其中社会中介机构管理人444家,个人管理人22名;另有省外管理人17家。
2020年,浙江全省法院共受理破产申请审查案件4083件,经审查后正式立案受理3428件。今年上半年,全省法院共受理破产案件1280件,审结1354件。2020年全省法院审结破产案件中共申报债权1773.83亿元、其中金融债权共1237.46亿元、处置房屋面积809.97万平方米、土地7万余亩、安置职工17252人。
记者:“信易贷”浙江站作为畅通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的重要平台,有哪些特色亮点?
浙江银保监局一级巡视员张有荣回答记者提问。
四类信息全线贯通,数据高效直达机构。平台已完成与全省全部银行机构专网连通,并直连银行业务系统,成为银行机构日常调用信息的主要平台之一。依托现有的数据联通路径,平台可实现四类数据集成互通:一是全国“信易贷”平台数据共享。二是省公共数据平台数据实现互联和共享。三是地市“信易贷”平台业务数据与全国“信易贷”平台、浙江站共享。四是银行机构企业数据与前两类数据磁接。
产业政策与金融政策联动,政策高效服务企业。平台汇集产业优惠政策和金融优惠政策,通过部门间业务协同,实现系统间高效互通,构建直连银行内部业务系统的架构。如:“信易贷”浙江站打通了发改委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3.0”,搭建“金融服务模块”,为项目企业提供精准融资服务。再如:对接国家融担基金,建设融资担保模块,推动银担合作线上业务增量扩面。既让金融机构依据政策设计金融产品,同时又将贷款行为与政策宣传有机同步,扩大政策知晓面和落地效果,实现金融服务快速直达。
大数据全天候监测分析,把握全局助力决策。平台建设监测分析驾驶舱,实现融资数据多维度统计分析、实时情况动态监测。一方面,对融资数据从机构分布、地域分布、金额分布、行业分布、产品分布、政策分布等多个维度进行统计分析,分析研判平台运行成效和政策执行效果。另一方面,通过驾驶舱对实时业务运行情况进行动态监测,有助于及时发现运行中存在的业务问题,以便管理部门及时进行相关指导。
高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实现专业运营维护。 “信易贷”浙江站已作为全省数字化转型重点应用之一,配套成立浙江站运维团队,建立等级保护三级安全体系,实现平台整体数据和网络安全保障。
下一步,根据国家“信易贷”建设和我省数字化改革的工作要求,我们将进一步提升“信易贷”平台功能。
强信息归集。对上,畅通与全国信易贷平台的数据融合对接,对下,推动省级平台与各市、县平台的对接,建设地市专区,建成全省统一共享的信易贷平台。
加强产品创新。创新更多符合企业需求的市场细分的“信易贷”产品,如线上保险保函、智慧审判。同时引入政策性担保体系,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担保增信和风险缓释工具,建立相关风险补偿联动、联合惩戒等机制。
全力打造浙江品牌。继续保持平台融资规模全国领先,建设落地基于政府扶持政策和金融支持政策的政策特色化专区,提高政策直达企业效力。
来源:浙江发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