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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多地密集发力优化营商环境,信用如何助力?(广东篇)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强调“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的明确要求。2022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提出“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是供需有效衔接的重要保障,是资源优化配置的坚实基础,是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

2023年1月,浙江省委召开全省“新春第一会”,省委书记易炼红在会上强调“要强力推进改革攻坚,加快打造高质效改革先行省,实现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大突破,打造最优政务、法治、市场、经济生态、人文环境,让浙江成为贸易投资最便利、政府服务最高效、干部作为最担当、法治保障最有力、经济生态最健康的营商环境最优省”。

今年开年以来,各地掀起优化营商环境的热潮。北京、上海、广东等多地密集发力,部署优化营商环境,其中信用如何助力?“信用浙江”公众号将持续跟进~

广东省

为打造更加优良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更大程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建设统一大市场,2023年7月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了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和要素环境、营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营造合作共赢的开放环境、营造区域均衡协同的发展环境等五个方面39条主要任务。涉及信用内容如下:

在“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和要素环境”方面,《方案》提到:鼓励运用破产预重整制度,健全破产重整期间信用修复机制。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依托信用广东平台研究开发政务诚信监测系统。落实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账款强制披露制度,将拖欠信息列入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加强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指导督促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政府机构及时履行相关法定义务。建立健全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

在“营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方面,《方案》提到:探索将信用记录运用到市政公用设施报装。

在“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方面,《方案》提到:通过第三方评估、调查暗访等方式,重点围绕公平竞争、政务诚信、执法规范、企业破产、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等领域条款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全面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以信用风险为导向优化配置监管资源,在食品药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医疗卫生、生态环保、价格、统计、财政性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依据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和频次。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对区域内信用等级高、涉及多部门检查或者新产业新业态中的重点企业,制定“综合查一次”企业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