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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 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提高民政工作法治化水平,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民政部印发《民政法规制度建设规划(2023-2027年)》。

《规划》涉及“信用”:

(十一)完善养老服务和老龄工作制度。推动制定养老服务法,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推动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全面完善家庭赡养与扶养、社会保障、社会服务、社会优待、宜居环境、参与社会发展等内容,为老龄工作提供综合性法律依据。落实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有关规定,完善老年人监护制度。完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管理制度,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集中供养和失能照护能力。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发展农村互助式养老服务。完善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逐步提升老年人福利水平。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督促养老服务机构诚信经营、转型升级、优化服务。研究制定一批与国际接轨、体现中国特色、适应服务管理需要的养老服务标准,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服务质量标准、等级评定与认证体系。